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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职业分层与现代中国人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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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职业分层与现代中国人的生死观

李萍:职业分层与现代中国人的生死观

“职业分层”指对职业从业者所做出的分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全部职业从业者做出不同的划分,例如,从社会地位上可以分成高级职业从业者与低级职业从业者,从劳动复杂性程度出发就可以分成单一职业从业者和复合职业从业者,等等。本文依据传统文化和社会惯例而将中国社会的职业分层大致归结为干部,知识分子,职员,工人,农民,依据这五个职业分层[1]探讨现代中国人的生死观。

一般而言,职业分层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内部的劳动分工。随着劳动内容越来越专业化和专门化,相应地,就从原来一个职业人群中分化出多个职业人群;另一方面是外部的社会分工。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加和社会生活多样性的提高,更多的职业人群也应运而生。因此,越是在农业时代,职业分层就越是不发达,相反,越是在工业化阶段,职业分层就越加发达。中国正处于由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的迈进过程中,同时存在各种职业分层形式,而且在新的职业分层中还夹杂了旧的职业分层。

中国古代的职业分层大体上可以归结为士,农,工,商四种类型。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士农工商”不仅是一种工作形态或劳动方式的划分,也包含了身份差别。上述四类人群各自获得的社会资源,社会地位,道德评价等都处于完全不同的水平。中国古人注重现实生活,用此世的成就揭示人生意义,提出“不朽”的概念来联系今生与死后的世界。能够“不朽”的载体分别是德(道德品质),言(著书作文),身(生命延续)。其中立德是最高的,立身是最低的,因此,士农工商这些不同的职业分层,因死亡后留给世人的精神财富有着多寡的不同,死亡的价值也就十分不同。例如,“士者”最受推崇,他们可以立德,立言,立身,“农人”其次,他们只可以立德,立身,而工匠和商人则只能立身,他们的价值和社会身份也就依次而逐渐减少,降低。

新中国建立后,社会主义体制仍然维护了职业差别,但被看作只是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劳动内容虽然有不同,但劳动者一律平等。在平等主义的要求下力图消灭职业分层中包含的身份差异,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在法律和政治上宣布广大劳动者(工人,农民)的主人翁地位而赋予他们以主体身份。但在实际的社会管理上又实行城乡分割而治的方式以及依托“单位”而控制社会成员的手段,结果,身份差异被取消了,但不平等却处处存在。工人和农民,有单位的人和无单位的人,身处大单位的人与身处小单位的人就不再只是职业分层,也被区分成不同的社会阶层,确立了干部(社会和各种组织的管理者),城里人(知识分子,工人和部分商人)与乡下人(农民和部分个体户,工匠)三个基本的职业群体。这些职业群体被赋予特定的政治因素之后仍然具有身份化倾向,职业所包含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力等方面的内容被突出,职业中的义务,职责,专业性等则被忽视。干部和大多数城里人都被视为“公家人”,而乡下人只是“私民”,甚至他们死亡后的去处也是不同的,干部和城里人可以去公墓,而乡下人则只能置于私坟或祖坟中。显然,这样的不同社会待遇和生活处境也深刻影响到三个职业群体的死亡观。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中国重新开始了以经济发展,城市文明为主的现代化进程[2]。在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现代化过程中,职业分层也呈现出越来越多样化的格局,与职业分层相应的社会阶层的分化也日益明显。但单位制仍未打破,城乡二元对立仍未清理,由经济发展带来的职业分层受到了阻碍,职业分层还不能充分反映现实社会生活状况,在行政力量干预与经济力量增长的抗衡中,中国目前的主要职业分层表现为干部(包括社会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知识分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教师,工程师等),职员(商业,企业,政府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工人(工业领域或城市中的体力劳动者),农民(农村居民)等。

人类产生自我意识的标志之一就是对生死的关注。人类日后所创造出的文化大多都试图从不同角度解释生死现象以及如何看待生死的问题,所以,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出的各种文化类型都给出了各自的生死观。但有的民族更强调生的方面(如中国),有的民族更注重死的方面(如印度),还有的民族既重生又重死(如日本)。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死观折射了一个民族文化的基本取向。

人类及其文化类型所持有的生死观来自于无数个体真实的生死体验。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有机会实际感受到生的欢欣与死的痛苦。一些人会对此困惑,一些人会产生深刻的心理体验,还有一些人从中洞察生与死的奥秘。为什么一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亲人会突然死去?死亡意味着什么?死去后还可以复活吗?当我们想念死者时如何与他(她)沟通?早期的人类做出了很多猜测:如野草死而复生,人的死亡也只是暂时的;如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死亡是一个必然事件;如人生养于土地,人也还回归土地,死后全尸土葬就被认为是最自然的事情。

由于对生的极度眷恋,中国人普遍认为死是最悲凉的事情。在中国,许多忌讳都是与避开死的话题有关。因此,即便在今日的中国,与死亡相关的话题,哪怕只是“死亡”二字也总是讳莫如深[3]。中国人为什么忌讳死亡呢?综合各家学说和本人的思考,大致可以归纳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由于无知而生畏惧,由于无知而生恐惧。更重要的是,放弃对“死亡”之本质及过程刨根究底式的探求反而被多数中国人看作是“明智”,“理性”的态度。这样的态度来源于圣人孔子曾用“未知生,焉知死”的回答抵挡他的弟子好奇死亡,崇敬死者的提问,他将死亡问题悬置起来,对任何关于死亡的思考都保持存疑的态度。相比于死去的世界,孔子更关注现实的世界,这一态度显然是有合理性的。但因孔子极端地排斥了对死的追问之兴趣,堵住了后人对死亡问题作出深层思考的大门。第二是对现实的眷恋。中国人大多是乐生主义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就充分揭示了普通民众在生死二者间的明确选择。在做苏格拉底还是做猪的选择问题上,中国人无一例外地会选择做一个人,既不做不满意的苏格拉底,也不做快乐的猪。无论如何活下去的意愿强于一切。第三,从“私情”角度理解死亡。即死亡并非只是一个人离世,而是一个人的丈夫(或兄弟,或父亲,或儿子等)的离世,死亡就变成了极其个人化,个别性的现象,死亡在社会中的意义也变得无足轻重。因此,一般的中国人很难对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人之死亡产生切肤的悲痛,也无法从死亡中体验出人类大生命的意义。

中国人生死观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并不孤立地看待生死问题,生死观被视为人生观的一个部分,因此,从属于人生观。中国人相信,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死观。同样,一个人在世时的表现就会影响到人们对他去世后的评价,一个民族英雄即便生时遭遇冤枉,死后也会受到隆重的祭奠;相反一个民族败类死后则会被永远地视为无耻,卑鄙之徒。换句话说,中国人认为:即使人死了,也不等于其罪行和责任可以被解除,对死人也要问罪惩罚,即使自杀,自杀者的罪行也不会被自动宽恕。例如,杭州西湖边的岳飞庙里,有秦桧夫妇下跪的石像,去参拜岳飞庙的中国人,大多会用庙里准备好的鞭子抽打这个石像。中国人对死人也要问罪惩罚,这样的生死观在中国人中是如此广泛而深刻,也影响到了他们对历史事件的认识。

新中国建立后,生死观也发生了重大改变。这缘于注入了全新的社会价值观。政府一方面提倡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视死如归”,“无私奉献”等都成了官方讴歌的主旋律,许多人,特别是军人,青年学生深受感染,“畏死”,“怕死”成为了人格缺陷的代名词,受到广泛批判。另一方面政府借助各种力量推行集体主义观念,个人(包括个人的生命,价值,尊严等)都被置于无处不在的各种形式的集体之中。不可否认,集体主义以及各种社会运动也有其积极作用,它促使普通中国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城市的无业者,家庭主妇,宗教人士)发生了思想意识的改变,逐渐摆脱了封建时代各自为阵的小农意识,而具有了社会性或群体性。生死问题也借助集体主义被赋予了时代意义,完全被放置在宏大叙事的集体背景之下。例如,毛泽东曾提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把死只是分成好的或坏的,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两类。虽然他的本意是让人们努力充实,完善自身并为集体利益而献身,从而死得“重于泰山”,但普通人的日常死亡的事实及其意义就被消解了。

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就是放弃或推翻了旧有的观念,世俗化,生活化甚至物质化取代了崇高化,理想化以及禁欲主义。在生死观上也出现了重大调整,“为他人而死”,“为国家而死”开始受到质疑。但是,由于是中央主导的自上而下式的改革,中央仍然高度控制思想意识的走向,与新生活方式相伴随的民间自发力量并未得到相应的足够发展,生活观念的自发生长以及民间组织的自我修复机制都无法建立。具体到生死观上,就表现为: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推出英勇献身的英雄人物来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另一方面实际生活中大量出现的见死不救,草菅人命现象又日益降低了人们的生命尊严感,挑战了人们对死亡的承受力。结果,官方的生死观与民间的生死观出现了极大的鸿沟,这导致了当代中国人精神方面的一个困境:官方掌控和主导的生死观已经远远脱离人们的实际生活状态,人们感受到的生死问题却又难以得到适时,合理的解答。

此外,现代中国人在生死观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由对死亡结果的关注转向了对生命过程的关注,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的质量,生命的质量。不可否认,这些变化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也反映了城市生活兴起的后果。西方文化尊重现实,享受生活,讲究效率等观念都逐渐被中国人所接受。城市生活带来了较快的生活节奏,也增加了人与人的接触,时尚,爱好,交易,资讯等瞬息万变,人们不再相信“永远”,“永恒”,而更加看重此时此刻或者过程本身。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关于死亡的理性思考和讨论的学说,有人把死亡看作人的生存之主题,人的生存就是一个向着死亡的存在。一些人试图自主地“控制”,“选择”死亡,为信念放弃生,或者选择死亡(这区别于以前因生活贫困或精神压抑等的自杀)。死亡逐渐被人们视作可以认真看待和思考的问题,死亡与人类,生命价值等更加抽象的概念联系了起来。

但也有不变的东西,那就是中国人关于死后归宿的设想。中国人面临死亡时想到的不是死后自己个人灵魂的归宿,而是对生者的义务,若未完成这些义务(例如年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就深深地感到“死不瞑目”,没有“死得其所”。

生是人进到此世的入口,死是人离开此世的出口,中国传统文化是怎样关怀生死问题的呢?总体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并不关心这两个口,而是这个口之间的过程,即人生。这符合中国人的实用理性的特点,也可以基本满足安于人伦关系的普通民众。

一般而言,中国人的生死观是用“生”来解释死,而非直面死,“死”被统一到“生”中,这样的推理反映了中国人思维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即经验,现世性。正如有西方人士所观察到的,中国人普遍有一个习惯,这就是用事实本身来解释事实,不追究其背后的道理。换句话说,只看到表面事实,事件的经验层面,而不太深究事实,事件之后的原因,在推理上也难以洞察到知识或真相本身的逻辑。例如,你问一位中国厨师:“面包里为什么不放盐?”得到的解释只是:“我们在面包里就不放盐。”[4]直观,经验化的思维方式使中国人的职业分层间无法积累起客观化,体系化的职业技能,因此,职业专业程度也不高。

中国式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否认了中国传统的生死观。新的生死观的内容主要包括:(1)以政治取向判断生死价值,为了实现政治理想,死比生更重要。(2)生或死都不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家人,而是为着革命,为着国家。(3)依据献身的程度而划分职业的高低,军人,警察,矿工,石油工人,地质工人等就被赋予较高的评价,而农民,教师,干部,医生等被置于较低的地位。

在农业时代,职业分层不仅表现在职业技能的积累与传承上,而且还体现为不同职业群体所拥有的各自生活方式。这些职业技能和生活方式等都是支撑传统社会存续的基石。随着城市文明的出现,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行政权力的强力渗透,职业分层间的历史传统也出现了断裂,曾经有的生死观也有了变化。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冯友兰先生曾讲到要“抽象地批判,具体地继承”,即运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进行历史梳理,在总体上,方法论方面给予批判,但在具体理论体系及其观点上则要努力继承。可惜这样的卓识未被很好地运用,现如今,官方正统言论与实际所为之间形成了另一种结构:“抽象的继承,具体的批判(甚至破坏或摧毁)”,即继承传统文化只是表面文章,官样口号,但承载传统文化的建筑,庙宇,街道,陵墓等几乎被毁坏殆尽。载体不存,文化何附?!

在现代中国,生死观仍然具有职业差异。大体上说,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表现出浓厚的有神论倾向,抽签,算卦,占卜,看相等都十分风行。普通市民(包括工人,农民,职员)则无所适从,他们对待死亡无所作为,悲观主义倾向比较明显,部分知识分子则有比较豁达的态度,他们中一些人提出要在人生中自我定位。

在目前的中国,个人的职业选择有了相对自由,对死亡问题的思考也有了多元化的倾向,职业差异所造成的人群分别也形成了各自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死亡观也存在明显的不同。理论上应该成为(但事实上并未成为)决定普通中国人的日常生死观的职业群体是:教师,医护人员,社会知名人士等。

对普通中国人而言,“无疾而终”是最理想的死亡方式,这就意味着要颐养天年,活到足够老,最终因体力衰竭而死亡,这样的人死去时,家里人是带着甚为满足的心情而为他(她)办丧事的,这样的丧事又被称为“白喜事”,它与结婚被称为“红喜事”相对应,都被看作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也是人生的美事。在过去,能够做到此点非常不容易,需要具备诸多条件,例如,家境殷实,生育子女,子女孝顺,老来无忧等。

中国人最难接受的是“屈死”,即不明原因的死亡,以及“横死”,即意外灾祸而致死。例如,入院时还只是小病,没几天却死了,医院给出的解释又不足以令人信服,这样的死亡就会被看作是屈死。“屈死”或“横死”的人不仅无法成全自己,也难以护佑仍然存活的人。“中国人骂人的古怪之处,在于攻击别人的时候,不考虑以‘恰当的形式’揭露他实际存在的缺点,而是追溯他最卑贱的出身,污蔑他的祖宗。”[5]此外,自杀在很多中国人看来也算一种“屈死”。自杀者一定是受了不良刺激,一定有导火线促使他(她)最终选择了自尽,自杀者的遗属一般都要问责自杀者所在的单位或配偶。在中国人的惯例中,自杀者是不能埋入祖坟中,也不主张祭奠他(她)。

“屈死”的人大多是外乡人,横死的人大多是军人,商人,总之,奔波在外,营营于利益的人全是最易受到意外灾祸的,所以,古代中国人并不愿意从事军人,商人的活动。相反,农民,读书人的活动则受到推崇,官员则介于二者之间[6]

需要注意的是,在城市,由于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关于死亡的思考以及生死观方面也出现了跨越职业分层甚至地域差异的趋同性,在现代中国人的生死观上职业差异越来越淡化。但城乡的差异在生死观上仍然存在重要影响,例如乡村还十分盛行听天由命的生活态度,厚葬土葬等仪式以及恐惧死亡的意识。

市场对中国人的生死观起到了双重作用:一方面它加重了人们对死亡的任意和不安意识。由于市场瞬息万变,竞争时刻存在,意外(交通,生产等)经常发生,使人们对死亡变得麻木;另一方面它通过产品,服务,技术等将全世界的人联系起来,一人的死亡可能变成公共事件,公共讨论引发了人们的深层思考,促成了“我们”意识的生长。生的欲望,生命质量的强调又突出了人生中所为与能为的矛盾,死亡不再被看作是自然的事情。总之,市场导致的经济个人主义与社会要求的维护人类生存“生命共同体”的协调,将是一个非常现实且迫切的问题。

作者:李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1. [1] 在当代社会,职业分层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性区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在收入、声望、教育、权力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在职业分层基础上,加上其他社会资源的占有状况等指标又可以进一步划分出不同的社会阶层。目前中国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将全部社会阶层分成如下十类: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行政干部)、经理人员阶层(企业干部)、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知识分子)、办事人员阶层(职员)、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商业工人)、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以及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2. [2]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又接续了 20 世纪初提出的现代化使命,但此次现代化过程仍然表现出经济为主、政治为次的“畸形现代化”特征。
  3. [3] 这一点在南方要比北方更重,但由于南方近年来经济发达,南方习俗和观念也广布全国。
  4. [4] 参见(美)亚瑟·史密斯:《中国人德行》,张梦阳等译,新世界出版社,2005 年,第 49 页。
  5. [5](美)亚瑟·史密斯:《中国人德行》,张梦阳等译,新世界出版社,2005 年,第 135 页。
  6. [6] 有人将这一职业偏好理解为中国人向来有重文轻武的风尚。中国从隋代开始创立了重用文人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使身份低贱、出身贫穷的人也有机会通过考试成为官吏。与世袭制度相比,是进步且公正的任用人材的做法。但科举的考试科目太偏科,只考儒学和文学,所以有很多对政治、经济、军事、科学等知识全然不懂的人也能合格作官,因而造成中国官场轻视技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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