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广西发布职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岗位实习学生人数不超过单位在岗职工总数10%

 1 year ago
source link: https://www.jiemodui.com/N/134735.html
Go to the source link to view the article. You can view the picture content, updated content and better typesetting reading experience. If the link is broken, please click the button below to view the snapshot at that time.

广西发布职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岗位实习学生人数不超过单位在岗职工总数10%

作者:LAN 发布时间: 2023-02-10 16:01

微信图片_20230210133726.jpg
图源:Unsplash

芥末堆文 近日,广西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与2020年2月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最显著的变化是增加了3个成员单位,分别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此外,修订版专业对口要求更明确,实习报备更加规范,尤其是对跨省实习。

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岗位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岗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特别强调,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 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对于医卫类专业学生,实施细则要求,可根据医护职业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到10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订单班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 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针对学生实习报酬和费用的问题,规定实习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并且“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实习交通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修订后的《细则》更加重视与尊重实习生及其家长的知情权与意愿,明确职业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职业学校应允许其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细则》还为职校生实习管理划了“红线”,明确了1个“严禁”、27个“不得”。例如,严禁职业学校以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等其他名义搞变相的岗位实习来逃避本细则的管理;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1、本文是 芥末堆网原创文章,转载可点击 芥末堆内容合作 了解详情,未经授权拒绝一切形式转载,违者必究;
2、芥末堆不接受通过公关费、车马费等任何形式发布失实文章,只呈现有价值的内容给读者;
3、如果你也从事教育,并希望被芥末堆报道,请您 填写信息告诉我们。

来源: 芥末堆

芥末堆商务合作:010-5726 9867

About Joyk


Aggregate valuable and interesting links.
Joyk means Joy of g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