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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不是弱势群体,而是强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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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不是弱势群体,而是强势群体

家庭主妇不是弱势群体,而是强势群体。这是很多代表根源性的认知错误。所以他们“保护”家庭主妇的提案,会损害女性的利益。中国是全世界女性工作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建议大家要搞清楚的一件事情是一个原先工作的女性,在生完孩子后不工作,是因为他们家不缺钱。

是不缺钱的人,才有资格不工作。

我们中国的低收入群体,最常见的是留守儿童,是父母都要出去打工,没办法所以只能把孩子交给老人隔代抚养。

那么这些家庭主妇不工作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一般是两个来源,父母或者配偶。如果他们的钱是从父母那边得来的,往往都是资本利得。这些人大家不需要担心,父母一辈子都是父母。这些代表和我们社会大众担心的是后者。也就是靠丈夫供养的家庭主妇。

意思就是她的丈夫一旦不愿意供养她了,和她离婚了,是不是就会导致这些家庭主妇收入锐减,同时生活陷入困境呢?

陷入困境是因为没钱。那么就给她们分更多的钱。更多的钱从哪里来?从她有钱的丈夫那边来。所以这些代表的提案都是从这个角度入手的。要求让弱势的家庭主妇以各种理由分走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

类似的提案我每年都看很多,每年都要反反复复的向人解释同样的问题。我首先会和他们讲欧美经常使用的是离婚后扶养的方法,意思就是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弱势的一方哪怕在离婚后都可以从强势方获得收入支持,直到再婚为止。

但是这套体系是在没有协议的基础上实现的。有协议的,往往都是“算明帐”。这里面最常被引用的是明星案例。比如碧昂斯的婚姻协议,她是个明星,职业生涯相对会短,生孩子什么的对她都很有影响。所以这类婚姻协议中,就是男方约定婚姻存续一年给多少钱,生一个孩子又给多少钱。

为什么他们是算明帐,而不是像我们一些代表想的去分走“更高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呢?

是这些家庭主妇如果是靠丈夫供养,她的丈夫一定是一个高经济地位的人。这样的人不会愿意自己的财产被其他人用婚姻不可控的分走。

以前我们的婚姻分配是可控的。最多就是损失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今天我们确实可以塑造一种舆论,说男人要负责,家庭主妇特别辛苦,男人要把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给女人。

舆论上这种说法一定能赢。会有大量的人拼命支持。但是这样的支持只是一个态度,因为他们在分别人的钱。让有钱人把钱给弱势方的提议在哪个舆论环境下不会受支持呢?

你那么有钱,干嘛不多分点钱给你老婆呢?60%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够?要我说就要你给80%甚至90%才对得起你妻子的牺牲。大家都是这个姿态。

可是钱在谁手里?

在这些赚到钱的人手里。他们不愿意结婚了怎么办?

我们目前是全面要放开非婚生育,这是一个大背景。你怎么让这些男的心甘情愿的去领结婚证,然后面临一旦离婚就要损失大半财产的风险?

分别人的钱很爽,可是别人不愿意被你分钱你怎么办?#v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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