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GPL 法律之战:它是自由软件许可证,更具合同效力

 1 year ago
source link: https://blog.csdn.net/csdnnews/article/details/124837759
Go to the source link to view the article. You can view the picture content, updated content and better typesetting reading experience. If the link is broken, please click the button below to view the snapshot at that time.

GPL 法律之战:它是自由软件许可证,更具合同效力

CSDN资讯 于 2022-05-18 10:59:00 发布 1500

整理 | 彭慧中 责编 | 屠敏
出品 | CSDN(ID:CSDNnews)

软件自由保护协会(Software Freedom Conservancy,简称SFC)是一个推广开源软件和捍卫自由软件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的非营利组织,它于2021年10月19日对电视制造商Vizio公司提起诉讼,称其多次未能履行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的基本要求。近日,加州州立法院公布了其审理结果。

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全称: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GPL),是被广泛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证,在此许可证下,社会公众享有运行、复制软件的自由;发行传播软件的自由;获得软件源码的自由;以及改进软件并将自己作出的改进版本向社会发行传播的自由。GPL所表达的这种流通规则称为copyleft,表示与copyright(版权)的概念“相左”。

该诉讼指控Vizio公司的电视搭载的SmartCast OS操作系统,本身是基于Linux开发而来的,而Linux又受到了GPLv2的保护。除了Linux内核以外,SmartCast OS还使用了包括U-Boot、bash、gawk、tar、Glibc 和FFmpeg等基于GPL和LGPL协议的代码。Vizio在使用了基于上述协议的代码后并未将SmartCast OS开源。事实上,像这类制造商有义务提供源代码,包括衍生作品代码和安装说明。如果没有这些,用户将失去对软件的控制,无法独立修复错误、添加新功能和删除不必要的功能。这正是SFC起诉Vizio的原因。

今年5月13日的裁决表明,GPL协议不仅仅是一个自由软件许可证,还具有合同效力。SFC执行董事Karen M. Sandler指出,在自由和开源软件(FOSS)法律界的许多人都错误地认为,GPL和其他copyleft许可只作为自由软件许可发挥作用。

"SFC期待着有机会在州法院证明我们对GPL和相关协议所定义的源代码的第三方受益权,"Sandler补充说。“这一主张是软件维修权的核心,它允许用户在他们购买的设备上行使复制、分享、修改以及重新安装软件的权利。”

该诉讼案没有寻求经济补偿,SFC只向法院要求Vizio履行其在copyleft合规性要求下的义务。

在过去的诉讼中,原告SFC一直是特定GPL代码的版权持有人。在本案中,SFC希望证明不仅是版权持有者,消费者/用户也同样享有该权利。因此,SFC是作为产品的购买者对 Vizio 提起诉讼。这种做法使其成为第一个关注个人消费者作为GPL第三方受益人的权利的法律案件。


About Joyk


Aggregate valuable and interesting links.
Joyk means Joy of g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