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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顿号!——与《标点符号用法》商榷

 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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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顿号!——与《标点符号用法》商榷 – 犊犊的小棚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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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底,国家颁布了新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以下简称《用法》)。其中对于顿号的用法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这一标准已出台五年,许多出版的书籍甚至中小学课本都据此改动(当然也有坚持不改的)。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一新规定在各种意义上都是一条“恶法”。

我们都知道,标点符号并不是中文的首创,而是从西方引进的。那么,比如英语和法语中有没有这种问题或者类似规定呢?

很简单,并没有

虽然英国和美国对于引号的使用规范有所差异,但是从来没有哪家说因为有了引号,逗号就可以省掉的。

我没有找到英文风格指南里面对此的规定(人家根本没提出这么个问题为什么要单独规定)。但是我们可以看看人家是怎么用的,自己定下来的规范总要遵守吧。比如这段话选自英国最著名《牛津风格指南》(The Oxford Guide to Style),2002 年第 2 版第 64 页:
oxford

大家知道英国先用单引号,引号和逗号的配合看文义,基本和中文一致。这里连用了七个成分六个逗号,人家也并没有觉得逗号不必要或者不美观。

看个美国的例子。以下这段话选自美国最常用的《芝加哥风格指南》第 16 版 11.154 节:

chicago

连续六个成分,中间五个逗号。美国规范是先用双引号,逗号和句号无论如何都放在引号之内。值得注意的是,在并列的引号中间,还必须插入一个空格,而不能直接连在一起。几个引号之间还是分得清清楚楚的。

说好了引号,再来看看书名号。大家都知道英文里是没有书名号的,但是书名号实际上是来自于法语的引号。我找了一本手头 2011 年出版的法语书叫做《Les metamorphoses du calcul》,里面有一段是这样的:

lesmeta

看来人家的看法都很一致啊,加了引号并没有什么特殊规定,仍然是该加逗号加逗号。

这样看来,国标的新规定实在是太特异了。那到底为什么搞了这么一出呢?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标点符号用法〉解读》一书对新用法这样解释:“这样规定是因为从表述功能上看,并列的引号之间、并列的书名号之间无论实际上有没有停顿,不使用顿号都不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其次,当所引内容比较多或者所引内容本身已经带有标点符号时,如果并列的引号之间、 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再用顿号,不仅形式上不美观,也降低了符号的表达效率。而且从编辑出版的技术处理角度来看,各个出版社也多采用并列的引号之间不使用顿号的处理方式。

如果仔细看这几条理由,第一条说不用顿号不会造成理解困难,姑且不论这个说法是不是对,它最多只能是“可以”不用顿号而不是“通常”不用顿号。最后的“而且”说各出版社多有采用,可加顿号加了几十年,不加顿号的风潮最多是近十年才开始的,而且到底是不是“多采用”也未可知。比如在国标发布 6 个月后,2012 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 6 版)中,翻开凡例即可看到,引号之间、括号之间全部用顿号点开:

xh1

再如 1174 页【十三经】条,十几个书名号全用顿号点开:

xh3

这里面真正的理由,恐怕就是“其次”所说的,如果标点符号比较多,再加上顿号就不美观了。这一点也体现《〈标点符号用法〉修订的背景、原则和过程》一文中,修订者说修订原则要“经济美观,应当考虑经济简洁、形式美观,不仅要使用方便,还要有良好的视觉效果。”更要“有可操作性。不但要便于出版物的排版和印刷,还要充分考虑电脑输入和版面设计的可操作性。

然而《现代汉语词典》不是排得挺漂亮的么?

美观与可操作性

在《用法》5.1 节给出了横排文稿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基本上说的就是一个标点占一个字的宽度。5.1.11 节说:“在实际编辑出版工作中,为排版美观、 方便阅读等需要,或为避免某一小节最后一个汉字转行或出现在另外一页开头等情况(浪费版面及视觉效果差),可适当压缩标点符号所占用的空间。”

英文标点占的位置都不大,本来字母就是瘦长,而标点在不等宽字体中的宽度更小于字母宽度,所以哪怕引号之间再加上一个逗号和一个空格也不会显得太散。而中文则要一个标点占一个方块字宽。在这个前提下,不得不说《用法》所谓的“美观”是有一些道理的。比如写作

《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两个书名号加上一个顿号占了三个格子,看起来确实有些松散。

然而在真正的书籍排版工作里,更多采用的并不是“一个标点占一格”的“全角式”,而是所谓的“开明式”,即句末点号(句号、问号、感叹号等)为全字宽,其他为半字宽,甚至根据标点的形状进一步压缩。这绝不限于避免转行和开新页的情况,而是一种普遍惯例,就连这本《用法》本身也是如此。如果仔细看下,就会发现书中这几个示例中不管是引号还是书名号看起来都十分紧凑,看起来都有些挤了:

ex

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用稿纸写字,但如果你回忆一下小时候写作文,引号之间加顿号是不会写在三个格子里的。

我们可以看一个更明显的例子,分别用 Word 和 XeLaTeX 进行排版,看看全角式、开明式、使用英文字体以及加与不加顿号的排版效果。

sample

可以看到,在 Word 全角式下无论加不加顿号其实都非常松散,不加顿号可以让距离稍微小一些。然而如果对全文应用英文字体,其他中文标点不受影响,但是引号会变成英文引号。这时看起来加顿号的用法就相对比较协调,而不加顿号则让引号挤在了一起(英文中并列成分之间至少会加空格)。最下面的是用 XeLaTeX 采用开明式排版,不加顿号时相邻的引号就显得挤,而加上顿号后在就十分匀称。引号挤作一团的时候,简直一眼都看不出从哪里断开。

对于专业排版软件而言,无论是方正、InDesign 还是 LaTeX,挤压标点宽度都是非常现成的功能。诚然,最近一些年使用 Word 排版的书籍多了起来,但是无论如何,Word 也只是“字处理软件”而不是“排版软件”,显然不能以它的功能作为参考依据

还有一个讨厌的问题在于,在现代浏览器体系下,中英文混合字体配置会将中文引号也按半角宽度显示。在微博和微信中也是一样,比如

“宫”“商”“角”“徵”“羽”是我国五声音阶中五个音的名称。

本来这是件好事,但因为没有了顿号,这引号挤做一堆的效果实在太难受了。如果有顿号就会好很多:

“宫”、“商”、“角”、“徵”、“羽”是我国五声音阶中五个音的名称。

《用法》第 3 节首先对“点号”和“标号”做出了区分,这一点和旧版标准是一样的。《用法》3.1 节称:“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说话时的停顿和语气。点号又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句内点号用在句内,表示句内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有逗号、顿号、分号、冒号。”所以,顿号是一种点号,表示停顿和语气,这是没有异议的。

《用法》3.2 节又称:“标号的作用是标明,主要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包括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分隔号。”所以,引号和书名号都是标号,表示的是性质和作用,并没有停顿和语气的意思。

对于“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解释》则称:“这样规定是因为从表述功能上看,并列的引号之间、并列的书名号之间无论实际上有没有停顿,不使用顿号都不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那么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停顿呢?让引号和书名号代管停顿,在国际上开了先河,是不是有点“越俎代庖”了呢?

《用法》中给出的示例也值得讨论。比如示例 3:

《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这个并列主语很长,不得不再加逗号。如果写成在最后一个成分前加“和”的形式,更常见的写法应该是

《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和《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如果没有顿号,就变成

《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和《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这在形式上欠协调,读起来也很奇怪。

而且一旦“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比如示例 5 中所举的

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

(注意这里就用了“和”,更反映出上面那个例子不自然)本来好好的、清清楚楚的并列成分,非硬要规定平常没有顿号,还要再多加出一条规则来拗救,这到底是何苦来呢?

作为一个国家标准,所谓的“充分考虑电脑输入和版面设计的可操作性”仅仅是作为某些软件下稍微“美观”一些的手段。本来应该由技术解决的问题,却要在语法上做出牺牲,无疑是舍本逐末。技术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仅以浏览器为例,以前不论中英文都仅能使用本地字体,而如今使用云端字体已经非常普遍,并且能够实现英文连字等以前认为是专业的排版效果。即使在现阶段,确有技术需求来采用这种不加顿号的变通方式,标准只需允许即可。而匆忙站队,明文在标准中规定“通常不使用顿号”,就显得过于草率了。

一家之言,可供批判。唯望标准制定者再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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