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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节与腾讯之争,用户的利益在哪里?

 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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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节与腾讯之争,用户的利益在哪里?

观澜网络(杭州)有限公司 CTO

2月2日,抖音在向腾讯提起反垄断诉讼。自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开始了对抖音等产品长达三年的持续封禁和分享限制。这侵犯了抖音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用户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抖音合法正当的权利。
腾讯回应称,字节跳动“恶意构陷”,说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没想到牛年的春节还没有到,国内的互联网新巨头字节跳动,率先向老巨头腾讯发起了诉讼进攻,可谓来势汹汹。

其实字节跳动和腾讯的恩怨由来已久。3年前,微信就封杀了抖音在微信里面的分享功能,张一鸣也不止一次在朋友圈手撕马化腾,两人在微信朋友圈也是怼得有来有回。

那为何字节跳动在忍了腾讯3年之后,突然发难,以反垄断的名义对腾讯发起诉讼呢?

抖音 vs 腾讯短视频阵营

抖音虽然一直被微信封杀了分享功能,但是长期以来,在短视频领域,字节跳动都是遥遥领先,一直高歌猛进的。腾讯一直拿抖音没啥办法。

腾讯推出了短视频应用微视App,败下阵来;

微信推出了短视频分享功能,也没火;

腾讯投资扶持了快手App和抖音竞争,也长期处于下风,快手App的日活也无法和抖音相提并论。

前两年,腾讯一度因为短视频领域面对字节强势崛起的威胁,被认为流量优势被严重削弱了,甚至引发了腾讯股价的一路下跌。这是腾讯的一段艰难时期,也是字节跳动的高光期。

抖音 vs 视频号

然而这一切在2020年1月,双方的竞争态势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年初的微信公开课上,张小龙虽然没有出现在会场上,却通过事先录制好的视频,正式宣布微信推出了视频号。

我当时也去现场参加了微信公开课,能够感觉到微信对短视频,对直播的重视,已经到了战略的高度。但是刚刚发布的视频号还是非常粗糙的,看起来还无法和抖音竞争。

然而一年之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在这短短的一年时间,视频号从无到有,从简陋到逐渐完善。视频号借助微信社交关系的天然优势,通过朋友圈分享,微信群分享,在微信海量用户的喂养下,据说日活已经达到了3亿。

而与此同时,抖音App在2020年这一年,用户量虽然还在增长,但是已经基本饱和了,据说日活保持在6亿左右。抖音更多的重心已经放到了如何利用巨大的用户量变现上来了。

试想,微信视频号如果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再过一年将会如何?毕竟背靠着9亿日活的微信App,假以时日,视频号赶上,并且超越抖音App的日活,并非不可能,甚至很有希望。

此外,抖音还有一个很不利的因素:就是虽然抖音用户量非常巨大,但是抖音过于依靠算法来实现内容的分发,导致抖音App内的用户社交关系是非常弱的。

如果用户只是杀时间刷短视频来消费内容,虽然强大的机器算法可以让用户很爽很上瘾。但是很容易疲劳,一旦过了疲劳期,用户的黏性很快就会衰退。

不像微信的社交关系,由于有大量生活中的同事、朋友、亲戚和社会关系在,通过微信朋友点赞或者分享的短视频,更多是社交关系的点缀。虽然消费频率比不上抖音那么上瘾,但是用户不容易疲劳,黏性可以很长期的保持下去。

所以字节跳动之所以前几年还可以很淡定的看待微信,就是领先优势不可动摇。但是现在抖音已经感受到了微信强大的威胁,甚至已经开始处于竞争当中的被动局面。再不出手,只怕局面就无法挽回了。

用户的利益在哪里?

字节起诉腾讯垄断,robbin作为一个普通的互联网用户,是站在字节跳动这一边的。因为两个互联网巨头的相互封杀,真正损害的是用户的利益。

当我想给微信朋友分享一个抖音视频,那是非常痛苦的。过去还可以像淘宝App那样操作,给微信好友发送一段文本指令,对方复制文本以后打开淘宝App,就可以看到了。

但是微信针对抖音优化了封杀策略,当你分享抖音文本指令后,对方看到的文本指令是收缩起来的,无法直接复制。这就断了你想分享给对方在抖音App中打开的路。

最后你只能选择下载抖音视频到手机上,再从微信里面发视频给好友。

当然了,抖音App对微信也是来而不往非礼也,而且手段更加高明。

如果你在抖音的个人介绍里面留了微信号,或者在短视频里面留下微信号,想让你的抖音粉丝流量去你的微信的话,那么对不起。一旦被抖音的算法识别出来,就会启动限流措施,也就是说:

抖音不推或者少推你的视频到信息流当中去了,甚至是你的粉丝,很可能也无法在他的信息流中看到。你还没法讲理,因为抖音是算法分发,他没承诺你的粉丝一定可以看到你的短视频内容,一切都是暗箱操作,你只能自己暗搓搓的猜他为啥给你限流。

于是在两大互联网巨头龌蹉的竞争中,用户的利益被无情的牺牲了。

互联网面向C端的商业模式,说到底就是流量的生意。而流量又太容易被垄断。一旦某个互联网公司垄断的用户流量,对其他竞争对手来说,完全是降维打击,无力抵抗。

互联网巨头都非常强调产品的用户体验。这当然没错,用户体验越好,用户就越上瘾,来到我的锅里。但是一旦形成垄断,那么用户在巨头的眼中,也许更像一茬茬的韭菜,用户的真正利益根本没人去关注。

写到这里,不得不说,我们国家虽然现在互联网已经高度发达了,但是互联网立法和执法方面急需完善起来,特别是在互联网反垄断、互联网信息安全、互联网用户保障方面真的要努力做起来了。不然也许某一天,高度垄断的互联网反而会反噬我们这个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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